关于通用网址代理业务需办理备案的通知
2004-10-20 渠道部 |
|
|
接CNNIC通知,为了维护正常的注册商代理体系,建立通用网址规范、良性的竞争环境,11月15日后CNNIC将开始执行新的代理机构备案制度,具体如下:
一、敬请代理商近日及时联系信安数字数据销售专员进行代理机构备案,信安数字数据再统一形成《通用网址代理机构备案表》并上报CNNIC;
二、据新的代理体系制度规定,每家代理机构必须选择在唯一一家注册服务机构备案,在信安数字数据备过案的,无须再向其他注册服务机构备案;
三、10月24日,CNNIC将对信安数字数据上报的代理机构名单进行汇总,针对代理商重复备案现象,CNNIC将征求代理商意见,自愿选择备案的注册服务机构,并签署书面意愿书,将结果通知原来备案的注册服务机构。
四、10月25日至11月14日,我们将配合CNNIC的备案结果,通知并签署内容包含代理商制度的《通用网址服务认证协议补充协议》。
五、11月15日后,我们将配合CNNIC执行新的代理机构备案制度,对没有备案的代理此后不能从事通用网址服务。
敬获知悉,并顺祝商祺! |
|